在公共场合如卫生间滑倒受伤,是选择自行承担损失还是寻求赔偿?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这个问题。
最近,刘先生在从印度返回后,在某机场准备转机前往北京。在机场的洗手间内,由于地面湿滑,他不幸滑倒并受伤。经过简单处理后,他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左小腿骨折。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选择自己承担医疗费用,还是依法向机场寻求赔偿呢?
刘先生选择了后者,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场方面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经过法医鉴定,刘先生的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机场方面辩称,他们已经采取了紧急措施,并提供了必要的救助,认为自身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同时,机场方面指出刘先生有旧伤,且在此次事故中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机场方面承担70%的责任,赔偿刘先生一定金额,并酌情支持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
公共场所除了地滑导致摔跤,也有一个地方需要警惕,那就是马桶!
公共卫生间马桶多人共用,有些用户担心卫生问题,会选择直接蹲踩马桶座圈。而蹲踩马桶则有摔伤的风险,后续的经济纠纷不容小视!
那么,公共场所到底要怎样保障如厕安全?给公共卫生间安装能够自动更换马桶座圈的卫鹰商用智能马桶盖是不错的选择。
卫鹰商用智能马桶盖支持自动更换马桶座圈薄膜,一人一垫,杜绝交叉感染。
卫鹰商用智能马桶也已上线,更简约、更智能,适用于各大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受伤可以获赔吗?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机场、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呢?法院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场所设施条件存在缺陷或瑕疵;
二、未尽到相应的警示、提醒义务;
三、未尽到防范制止第三人侵权的安保职能。因此,如果由于公共场所管理的缺失,存在致人损伤的潜在危险,造成损害事实发生,可以向其主张侵权责任。
【相关法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第八条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此也提醒大家如果在公共场合发生意外摔倒,请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1、首先要及时拨打120和通知家人
2、有意识地保存现场证据,如用手机拍照取证、报警,或让到场的经营者现场确认等
3、老年人、小孩外出到公共场所,需家人陪同
4、对于经营者而言,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做好场所硬件的维护和加强日常服务的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消费环境。